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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為新民小學舉辦教學觀摩情形。聯合報系資料照/記者林雅儀攝影 分享 facebook 12年國教總綱規定,從小學、國中到高中的校長及教師,每年必須至少公開授課一次,精進教學方法和品質,108學年實施。對此,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,最應避免的是強制教師讓所有人都可以去觀課,因為每個人都有主觀意識,對教師的教材、教法不了解的狀況下就直接觀課,還要把授課教師品頭論足一番,這不僅對教學專業無益,也會造成猜疑和對立。基隆市安樂高中國文教師李啟嘉指出,過去都把觀課當成教學觀摩,老師要展現出很棒的一面,但其實觀課的目的是在透過同儕的觀察,讓教學更精進,例如「原來有哪個孩子我沒有留意到」,或是「哪些地方介入太多」等等,是教師相互支持成長。 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iframe { margin:auto; display: block; }

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> div { margin: auto; display: block !important; }李啟嘉說,如果是讓老師自主性決定要不要開放觀課,這是很好的,但他不太支持透過公權力的方式,要求每位老師一定要「打開」教室,讓別人進去,因為如果老師心理還沒有準備好,強迫打開教室,對老師而言是一個很大的撞擊,對師生關係也可能產生改變,對教學現場也未必有幫助,「尤其是同儕間的信任感不夠的時候」,很多老師可能會認為:你是不是來評鑑我、否定我?張旭政指出,觀課的目的是希望讓老師的專業精進,過去做過調查,8成以上的老師都願意做觀課,但希望是對於教學專業有幫助的觀課。而良好的觀課配套必須有課前說明與課後討論,再加上剛開始實施觀課制度,應該讓老師以4、5人的小組形式,都是彼此相互信任的同儕,按備課、觀課、議課的程序來精進教學,使得觀課自然成為精進教學的一部分,自然能夠讓觀課制度水到渠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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